视同独立交税人交税的二级分支组织是否能够享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方针?
2019-06-28 14:13:00 | 来历:北京税务 | 作者: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核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则“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树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营组织的,应当汇总核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分支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运营状况应并入企业总组织,由企业总组织汇总核算应交税款,并享用相关优惠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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